最近,側面聽到幾個小妹妹,不知為了什麼原因,把我當成了學習的對象。


有些傻眼。


我這個人,沒有很好很賺錢的工作,沒有大富大貴背景很雄厚的家庭,沒有驚人的美貌,沒有溫柔、體貼的個性;所以,妳們到底看到的我,是個什麼樣的我?


 


聽說,大頭妹想甩了她男朋友,加入我的「愛情去死」團。


噢賣尬!!!自已都不知道什麼時候組了這麼個憤世嫉俗的組織。


 


大頭妹,妳看到的我,從小潔那裡側面聽到的我,可能都是獨立自主、很悍、感覺不用男人一個人也可以活得很精彩的時代新女性吧!?


但是,那是因為自已一個人太久,變得不喜歡依賴別人,許多事,自已就做得來,也就不想變成別人的負累,惡性循環的後果,就是你們眼中看到的我。


其實,也沒什麼不好。至少,我喜歡這樣的我。也許有時候,會因為太強悍,嚇退許多人,但,真正喜歡我的人,不會輕易就打退堂鼓,是吧!?


也因為是自已一個人,更覺得朋友很重要。我不想要當那種談起戀愛後,世界上只有我們倆個人當好朋友的小圈圈。這麼想吧,萬一哪一天,妳的身旁沒有了他,妳想要求救的時候,有多少朋友,真的懂妳的心情?


再換個方式說,當兩個人黏黏膩膩在一起,會不會,忘了留點距離給對方?怎樣深濃的感情,為彼此留些距離,讓對方有些神祕感,這樣的感情,更長久吧?


 


我的名言:「10個好朋友,勝過1個男朋友。」


說是這麼說,因為現階段的我,可以沒事人一般雲淡風清的這麼說。不過,掛上「男朋友」頭銜後的朋友,畢竟是不一樣的。妳和他之間,會有一種不同於好朋友的歸屬感。朋友給妳的擁抱,是溫暖,情人給妳的擁抱呢?妳感覺到的是什麼?


 


現在的我,可以很勇敢的承認,在愛情面前,我是個膽小鬼。也許是天性悲觀,總認為,受傷在所難免。而且,知道自已是那種一栽下去,就栽下去的性情中人。


 


我怕疼,所以,久久沒辦法踏出那一步。


 


這樣的我,是不值得妳們倣效的人。


 


最近,聽了、看了很多故事。自已,好像也變得柔軟了些。


以前的我,可能會直接告訴妳,就和他分手了吧!天涯何處無芳草,妳何苦為了一個他,為難自已?


現在的我,知道一段感情,總是有妥協和磨擦,這是妳的感情,妳不要忘記了,當初,妳會選擇他的初衷。所以,再努力一下吧!?真的不行的時候,就斷得一乾二淨,不讓自已遺憾。真的這樣,我的肩膀,借妳靠著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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